欢迎进入晨控官网

新闻

新闻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

联系方式

3d直播新浪彩票

售前电话:18011796225

售后电话:13302493752

电话:400 816 8382

电话:020-84869952

邮箱:sales@ck-auto.com

传真:020-85207379

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创启路63号清华科技园创启3号楼601

祛痘精华玩“文字陷阱”:20%壬二酸竟是“注水”数据阿里健康大药房又翻车

来源:3d直播新浪彩票    发布时间:2026-04-14 07:38:48

  20%壬二酸,院线%——看到这些宣传语,许多被痘痘困扰的消费者毫不犹豫下单。然而产品到手才发现,包装上醒目的“20%”字样,对应的根本不是什么壬二酸。

  日前,山东广播电视台“生活帮3·15”曝光了一起精华液虚假宣传案例,涉事平台正是以“专业药房”著称的阿里健康大药房。记者调查发现,一款名为“洁维塔博士焕肤精华液”的产品,在成分标注上大玩“文字陷阱”,宣传的核心成分与产品实际成分严重不符。而更令人担忧的是,这并非阿里健康大药房第一次因违规广告“翻车”。

  事情要从一位网友的爆料说起。该网友在阿里健康大药房购买了“洁维塔博士焕肤精华液”,宣传页面明确标注“添加20%壬二酸+2%水杨酸”,还声称“院线级祛痘不留印”“祛痘率99%”。基于对阿里健康大药房这一“官方自营”平台的信任,网友下了单。

  其一,宣传与包装标识严重不符。 产品包装正面印有醒目的“20%”字样,消费者很容易联想到宣传中的“20%壬二酸”。但仔细一看,这个“20%”下方有一行隐蔽的小字标注——“注:20%指二裂酵母发酵产物滤液添加量”,与壬二酸、水杨酸毫无关系。

  其二,核心成分含量造假。 产品背面成分表中,虽然能找到水杨酸,但未标注任何具体含量,与宣传的“2%水杨酸”无法对应;而宣传中重点强调的“20%壬二酸”,仅出现在“其他微量成分”中,含量与宣传的高浓度完全不符。

  说白了,这款产品就是把微量添加的成分当成核心卖点来宣传,再利用包装上醒目的“20%”大字来误导消费者。这种操作,在营销圈里有一个专门的叫法—— “文字陷阱” 。

  根据《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》规定,化妆品标签应当合法、真实、完整、准确,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描述产品的,应当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,且原料功效应当与产品功效宣称相符,不可以通过隐蔽标注等方式误导消费者。这款产品的标注方式,已经涉嫌违反相关规定。

  记者首先联系了阿里健康大药房在线客服,提出“宣传与实物不符是否属于虚假宣传”的疑问。客服仅表示“可退款退货”,对成分不符、是否涉嫌虚假宣传等核心问题未作出任何正面回应。

  随后,记者拨打了阿里健康大药房400热线。客服工作人员称“目前不构成虚假宣传,需等待质检报告核实”,但未明确给出质检报告的出具时间。

  转折出现在当天晚上——记者拨打热线后,阿里健康大药房客服专员主动联系记者,明确说“经核查,该产品相关宣传内容确实存在不当”,并作出三项处理决定:第一时间下架该违规商品;对产品宣传内容做整改,审核合格后再重新上架;对相关订单实行“退一赔三”。

  目前,该产品已重新上架,但宣传页面中“20%壬二酸”“2%水杨酸”“99%祛痘率”等此前引发争议的字眼已全部删除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在此次曝光后,淘宝方面有关人员回应称,针对这类违规宣称的产品,他们已开展自查工作。

  今年4月,红星新闻报道了一起事件:江西南昌的户女士在阿里健康大药房购买了一款“沃美森”痘痘贴,使用后面部出现多处红肿、瘙痒,经医院诊断为接触性皮炎。记者调查发现,该产品宣称是“德国品牌”“德国进口”,实际却是国内的医疗用品公司代加工,并非进口产品。律师指出,凡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医疗器械,在法律性质上均属于国产,不能宣传为“进口产品”,标注“德国进口”已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。

  今年3月,澎湃新闻调查发现,在淘宝店铺阿里健康大药房,超过十款添加“γ-氨基丁酸”的产品贴有明显与“促进身高发育”相关的标语,如“个子噌噌长”“胜过打生长素”“不做矮小孩”等。国家高级食品检验师王思露精确指出,γ-氨基丁酸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,无促进生长激素分泌、增高的科学依据,所谓“猛长20厘米”等宣传均无科学支撑。

  更早之前,阿里健康大药房因发布多个广告含“去除湿疹”“不是缓解是根治”等内容,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,被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埔区局立案调查。而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,2025年10月31日,阿里健康大药房还因设计、制作并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广告,及发布虚假误导广告等,被罚款28万元。

  更令人担忧的是,有消费者半年内3次向有关部门举报阿里健康大药房的违法广告,结果发现阿里只是针对被举报的个例进行整改,类似的广告宣传行为在线上平台仍大量存在。

  为何顶着“官方自营”“专业药房”标签的阿里健康大药房,会频繁出现违规宣传?

  据九派财经报道,主打“官方自营”的阿里健康大药房有超百万种SKU,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外部供应商运营。一位供应商的人偷偷表示:“我们公司负责的商品是由运营部员工根据热销趋势和产品成分,自行撰写宣传词、设计商品内页,最终再由阿里健康审核资质材料后上架”。

  也就是说,商品的核心营销文案很大程度上是供应商自己编写的,平台的“审核”只是对资质材料来把关。这种模式下,供应商为了销量,自然会往“夸张了说”的方向走。

  更重要的是,广告审查存在很明显的“灰色地带”。上述供应商人士和记者说,电子商务平台的医疗器械商品中,只有额外付费投流的链接才需要申请药监局的广告批文,其余日常的商品主图和详情页,无需向药监局申请广告批文就能上架。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,大量商品在广告合规审查方面处于“无人监管”的状态。

  监管部门显然已经注意到了这一问题。近几个月内,阿里健康大药房小二频繁向供应商发布各类紧急修改通知,要求自查广告是否与实际申请备案的广告图一致,避免夸大、虚假宣传;紧急删除多类产品链接中的“皮肤科、三甲、医研”等词汇,及“99%根治”等断言性表述。

  2026年1月9日,《阿里健康自营供应商基本管理规则》针对非药业务新增了一条经营不当的处罚细则:若商品因文描夸大/虚假宣传,导致消费的人在社会化媒体发帖后转评赞相加大于50,或导致新闻舆情,且3天内未处理掉,将在此前扣除供应商违约金的基础上,再对其处以5000元至1万元的违约金罚款。

  然而,有消费者举报哪条就改掉哪条、其余“就当看不见”的整改模式,仍然在消费的人心中留下了“敷衍”的印象。

  阿里健康大药房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。在化妆品行业,“文字陷阱”已成为一种常见的不良营销手段。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此前指出,化妆品虚假营销乱象存在已久,违规添加激素的“速效美白霜”、未经验证的“干细胞精华”、成分不明的“药妆”……类似“化妆品变药品”的做法,轻则导致过敏烂脸,重则引发身体系统性损伤。

  含量偷换——如本次曝光的“洁维塔博士焕肤精华液”,在包装上用醒目大字标注“20%”,但实际上这个“20%”指的是另一种完全无关的成分。消费者一看到大号字体,很容易将其与宣传中的“20%壬二酸”联系起来,从而被误导。

  成分“沾名” ——商家将微量添加的成分作为核心卖点大肆宣传,将真正的核心成分藏在“其他微量成分”中。对于大多数不懂化妆品成分表的消费者来说,这种操作几乎无从识别。

  专利造假——有消费者投诉,在阿里健康店铺购买的EMWM氨甲环酸精华液,商家在宣传中声称采用了专利技术,但消费者查询后发现,该专利的内容为“一株大肠杆菌及其在生物催化生产副产物烟酰胺中的应用”,与产品宣传的核心成分“氨甲环酸”及其功效完全无关。

  医疗用语滥用——普通化妆品宣称“抗菌消炎”“治愈”“根治”等医疗功效,不仅违反广告法,还可能让我们消费者误以为产品具有治疗作用,延误正规医疗。

  这些营销套路的核心逻辑其实很一致:利用花了钱的人专业相关知识的缺乏和信息不对称,制造“看上去很有用”的假象,从而诱导消费。

  2026年2月1日起,国家药监局在北京、上海、浙江、山东、广东、重庆等地启动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。消费者扫码即可查看产品备案号、全成分表、检测报告等核心数据,所有宣称功效须同步公示科学依据。

  电子标签体系要求所有功效宣称必须关联备案时提交的实验数据,并需标注“化妆品非药品”的明确提示。比如一款普通保湿霜若想宣称“缓解皮炎”,需在电子标签中上传对应的临床测试结果,否则将触发系统预警。这将有效压缩商家打“擦边球”的空间。

  但也要看到,电子标签并非治理化妆品营销乱象的“万能药”。技术方法的完善需要与制度保障、监管执行等形成合力——二维码可能被仿冒生成虚假链接,企业也可能借助技术漏洞隐藏不利信息。只有当电子标签与动态监管、行业自律等形成全链条监督网络,化妆品虚假营销乱象方能得到根治。

  面对层层叠叠的营销陷阱,普通消费者该如何保护自身?以下几点建议或许能帮到你:

  第一,不要只看宣传页,要看成分表。 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明确规定,化妆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但实际宣传与成分表之间,往往存在不小差距。购买前,建议主动查看产品包装背面的成分表(或电子商务平台公布的备案信息),重点确认宣传成分的实际含量和在成分表中的排位。

  第二,警惕“绝对化用语”。 根据相关规定,化妆品宣传中如出现“速效”“超强”“全方位”“换肤”“去除皱纹”等绝对化词意,或者“治疗”“治愈”“抗菌消炎”等医疗用语,都属于违规宣传。看到这样的宣传,消费者应保持高度警惕。

  第三,遇到虚假宣传,要敢于维权。 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,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时,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货款并获得三倍赔偿。假如发现所购商品宣传内容与实物不符,能够最终靠12315平台投诉举报。阿里健康大药房在本案中对相关订单实行“退一赔三”,也证明消费者主张合法权利是完全可行的。

  此外,建议消费者主动关注化妆品备案信息。 国家药监局及各地药监部门官网都提供化妆品备案查询功能,消费者可以在购买前查询产品是不是已依法备案,备案功效与实际宣传是否一致。

  阿里健康大药房之所以能在消费的人心中建立信任,靠的是“专业药房”“官方自营”的背书。然而,当“德国进口”被证实是国内代工,当“20%壬二酸”被揭穿是二裂酵母发酵产物滤液,“专业”二字还能让我们消费者信几分?

  处罚了事、点对点整改、“一删了之”,这样的监督管理模式显然不足以遏制平台的逐利冲动。国家药监局明确要求,不得以平台治理的手段代替监管部门行政管理措施,仅对网络经营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“一删了之”。电子商务平台应切实履行审核责任,而非把“整改”当作应付监管的权宜之计。

  而对于消费者来说,在这个“种草”与“踩坑”只在一线之差的消费时代,擦亮双眼,比任何一个时间里都更重要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加多